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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月子中心“坐月子”,別忘簽個協議!】月子中心在鄭州興起,還受到不同程度的歡迎,但因為月子中心無國家標準、無行業標準的現實,律師建議,雙方最好提前簽訂協議,約定服務內容。
  鄭州金水路一家月子會所,走廊上懸掛著“萌寶”們的照片,以營造溫馨、輕鬆的氣氛
  □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趙丹/文
  劉棟傑/圖
  預產期7月份的李女士正猶豫,到底去月子中心還是在家裡“坐月子”?她的朋友意見分兩派:去,“一站式”服務可嘗試;不去,幾萬元乾點啥不好。在鄭州,開設月子中心的有醫院,還有商家。月子中心無國家標準、無行業標準的現實,也提醒消費者需謹慎。律師建議,雙方最好提前簽訂協議,約定服務內容。
  【市場】
  入住率並非滿員
  鄭州現有多少家月子機構?沒有部門統計準確數據。
  綜合多位月子中心從業人員的說法是,目前具有一定規模(環境較好)的有四五家,起價在上萬元。“像城中村、居民樓里的不好估算,比較多。”一位為開月子中心幾乎“摸”遍鄭州市場的負責人說 。
  東方今報記者探訪多家月子中心時發現,入住率並非滿員,有不少空房。業務人員發廣告、電話營銷,極力推薦。“這種行業沒有固定好壞時期。”有從業人員評價,“整體供大於求。”但是,月子中心市場空間確實存在。
  準媽媽王女士認為,上萬元的月子服務,自然有其市場。“經濟條件好、家人允許,去外面‘坐月子’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。”不過,王女士自己還是準備在家“坐月子”。
  “月子中心是(開辦者)內部服務的延伸。”鄭州市衛生局相關部門負責人說,現在很多家庭就一個孩子,對護理等要求比較高,月子機構應運而生。
  雖然月子中心市場有空間,但行業準入門檻低、缺少統一標準規範等現實,也在提醒著消費者多留心。據瞭解,目前母嬰保健在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》中沒有專門的經營範圍、行業類別表述及註釋,所以被歸類於居民服務中的“家庭服務”,還未對月子中心的開辦設置專業準入門檻。
  此外,商家會把專業營養師、有“名醫入駐”或有醫護背景的人士提供服務,這無疑能給產婦吃下“定心丸”,但業內人士提醒產婦要仔細辨識。
  【期待】
  急需早日出台統一行業標準
  月子中心興起的背後,不乏產婦投訴的情況。
  “寶寶在月子中心發燒入院了,工作人員‘踢皮球’,該找哪兒投訴啊?”“××月子中心太差了,根本沒宣傳時說的那麼好。”有網友發帖反映。
  據媒體公開報道,上海曾爆出“天價”月子會所里,14名母嬰交叉感染紅眼病的事件。西安月子中心也出現過產婦在“月子餐”里吃出米蟲的事件。
  不但產婦擔憂,事實上,月子中心也有擔憂。“畢竟孩子那麼小,產婦又比較虛弱,萬一在這兒有個什麼事兒,咱也怕擔責任。”一家月子中心負責人說。
  有聲音認為,月子中心市場漸成規模,母嬰保健服務行業急需統一的行業標準來進行規範,內容應包括母嬰保健服務必備條件、房屋設施設備、服務質量、衛生、安全、人員等多個方面。
  提醒
  提前簽個協議 遇麻煩好維權
  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李瑞麗認為,月子中心尚屬新興行業,無國家標準無行業標準,提醒消費者在消費時更謹慎一些。
  李瑞麗建議,消費者要選擇具有一定規模的月子中心,服務相對有保障,萬一齣現問題對方也有實力賠償。另外,提醒消費者和月子中心簽訂協議,對於彼此應盡責任一一約定,雙方對協議條款達成一致的前提下,再交錢、入住。協議里還要標明違約責任,比如,月子中心服務不到位是退錢還是怎麼辦。“口頭約定的月子中心,儘量不要去。”
  李瑞麗稱,雙方簽訂的協議具備法律效應,一旦出現問題,消費者可進行法律援助。
  東方今報記者瞭解到,為約束雙方,一些月子中心會和產婦簽訂協議書。
  鄭州南陽路一醫院月子中心負責人王麗春介紹,他們會和產婦就價格、服務項目,以及屋內陳設損壞賠償細則等內容簽訂書面協議。“產婦要住一個月,什麼都要事先說明好。”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門檻低缺標準月子中心不乏投訴 律師建議別忘簽協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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